辽宁建平:多家铁选厂扎堆河道旁尾矿废渣随意倾倒外排
时间: 2024-11-27 12:36:00 |   作者: 乐鱼app官网下载登录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群众反映称,位于当地万寿街道辖区的一条河道内扎堆聚集了多家铁选厂,相关环保审批手续不完善,企业将大量的尾矿废渣直接排放堆积在河道,不仅污染自然环境,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建平县万寿街道老西店村附近,能看到约有四五家铁矿石选矿厂聚集在河道旁,附近堆积有大量黑灰色的尾矿工业废渣和铁矿石原料,几十米高的尾矿库在河道内显得十分突兀。河道内的水面并不宽,一些工人正在施工加固河堤,由于当地刚下过大雨,浑浊的河水十分湍急,水边有大量黑灰色的沉淀物,疑似铁矿尾砂。铁选厂院内机器声轰鸣,球磨机设备正在旋转,选矿后的尾矿砂浆通过管道输送到尾矿库顶部排放。这些几十米高的尾矿库完露在外,有些地方被雨水冲刷出明显的沟壑,底部未见防渗设施和防洪设施,周边污水横流。南侧有一处尾矿库正在开挖作业,现场泥泞不堪,挖掘机将铁矿尾砂装进卡车向外运输。根据《固废法》第二十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态废料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态废料。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态废料。《固废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其中包含有:(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态废料,或者未采取对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态废料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别的环境污染的;(十)贮存工业固态废料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保护措施的;(十一)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态废料管理其他要求,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的。据当地相关报道显示,近期建平县大部分地区降大雨到暴雨,个别乡镇大暴雨。建平县应急部门在降雨过后对尾矿库、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再排查。就在一周前,距离建平县一百公里外的建昌县遭遇历史罕见强降雨,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当地受灾严重。然而,在当地经历过大检查排查之后,附近又有其他县市因恶劣天气引发山洪受灾,建平县这些铁矿石选矿生产企业,依然置生态环境和安全于不顾,粗放式生产,固废处置问题重重。以上情况已反馈至建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这一些企业是否有完善的环保手续,多家企业随意处置固废的问题又将如何查处整治,该局并未作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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